切勿私行设置这种标识牌!富阳有人被查到
2024-03-25 19:58:27 石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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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区交通运输行政法律队城区二中队法律人队员,在银湖大街高桦线一交叉口路段巡查时,发现公路旁设置有两块标志牌,经查询,这两块标志牌的建立并未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批阅,归于

  法律队员发现,两块标志牌中,一块长条形标志牌为某项目建立,另一块木制的为某民宿建立。非公路标志牌不只破坏了路容路貌,还影响了过往车辆驾驶员的开车视野,带来安全隐患。

  随后,法律队员进行走访调查,找到了当事人,展开了普法教育。对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自行撤除标志牌,对现场进行康复。

  因当事人归于初度违法,且损害结果细微并及时改正,法律队员依法现场向当事人进行了细微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奉告许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一旦被查办,交通主管部门将责令期限撤除,能够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撤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撤除,相关联的费用由设置者担负。